中新经纬3月31日电 内蒙古证监局28日公告吉安期货配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赤峰黄金)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经查,赤峰黄金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停产两个月,赤峰黄金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内蒙古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赤峰黄金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赤峰黄金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内蒙古证监局网站截图
赤峰黄金官网显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黄金生产商,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黄金的采、选和销售业务。公司拥有中国、东南亚和西非的7个矿业投资项目和1个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3月28日,赤峰黄金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26亿元,同比增长2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4亿元,同比增长119.46%。
二级市场上吉安期货配资,3月31日,赤峰黄金震荡走高,截至发稿涨4.44%报22.60元。(中新经纬APP)